贵州省合作医疗异地报销政策实现“省内无差异、跨省有备案”,关键亮点包括:省内住院免备案、跨省备案线上办、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80%,且2024年起城乡居民待遇全面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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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贵州省内跨市(州)住院无需备案,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0%,职工医保待遇与参保地一致。 -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与待遇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办理。经备案后,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60%;未备案的报销比例降低10-20个百分点。急诊抢救视为已备案,享受同等待遇。 -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统一
2024年1月起,全省城乡居民执行统一标准:跨省备案后一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60%,起付线按医疗机构级别分级设置。多次住院起付线累计规则由各统筹区制定。 -
便民服务与技术支撑
贵州已实现与全国360家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支持住院、普通门诊、5种慢特病门诊的直接结算。2023年1-10月,跨省结算58万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5亿元。
提示:跨省就医务必提前备案以享受最优待遇,可通过“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12393热线咨询。职工医保参保人返回参保地后需及时取消备案,避免影响本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