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政策,关于单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省医保”)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参保单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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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
由省级垂直管理的单位(如省统计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需通过省级医保中心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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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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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包括各类工商注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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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 :如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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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需根据具体参保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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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比例与账户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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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按工资总额的6%左右缴纳,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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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职工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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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承担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医疗费用支付责任。
三、特殊群体参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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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保
2025年集中缴费期已结束(2月28日),未参保需及时缴费。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参保,但需注意 不能重复参保或重复享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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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可单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不参与医疗保险。
四、缴费方式
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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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通过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或当地政务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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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银行网点缴费。
总结
单位缴纳省医保主要针对省直单位及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特殊群体(如大学生)需根据户籍或学籍参保,且需注意避免重复参保。具体政策以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