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济宁市及部分地区的最新政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如下: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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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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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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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30元/年(原48元调整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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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6元/月(原15元调整为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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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从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集中扣缴时间为2025年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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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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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度 :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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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0万元基础上,额外报销45万元
三、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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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万元至1万元部分,补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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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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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无起付线,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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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后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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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后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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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后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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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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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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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需按月缴纳,退休人员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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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2025年1月起,济宁市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80元调整为按工资比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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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对比 :2024年标准为每人每年192元,其中单位96元、个人96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济宁市及其他地区的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