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四川省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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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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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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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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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假: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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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15天(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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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不超过500元,满4个月不超过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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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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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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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津贴 = 生育津贴基数 × 备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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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流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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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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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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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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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前检查
- 每次检查800元,年度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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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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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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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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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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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剖宫产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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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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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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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产前诊断:按项目另行报销(具体标准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三、其他报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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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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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满7个月流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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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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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获700元补贴
四、报销流程(简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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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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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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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发票及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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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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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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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单位提交材料,单位审核后报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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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与医疗机构核对费用,按定额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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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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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分娩按实际报销标准执行,超过定额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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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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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指定银行账户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