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全国各省市公布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情况,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整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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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计发基数的省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国已有31个省市公布2024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但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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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布计发基数的地区
河南省、湖北省、陕西省、甘肃省和深圳市的企业员工暂未公布计发基数。
二、分地区计发基数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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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涨幅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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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8332元,涨幅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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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7265元,涨幅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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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8105元,涨幅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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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长春市94231元,涨幅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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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11540元,涨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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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8131元,涨幅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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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涨幅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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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12307元(使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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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8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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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除大连、沈阳) :72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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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涨幅及特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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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6847元,涨幅约-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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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7265元,涨幅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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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88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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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除菏泽) :76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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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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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与养老金关系
计发基数是计算养老金的基础,但实际领取金额还受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如上海、西藏采用全口径平均工资,而其他地区可能结合当地经济水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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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核算影响
部分地区(如黑龙江、吉林)因计发基数调整,可能涉及养老金二次核算,需关注当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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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时效性
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后续若有调整需以官方公告为准。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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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适用范围 :包括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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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原因 :主要与当地经济水平、统计口径及政策调整相关。
如需具体城市详细政策或计算示例,可进一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