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保和生育险已全面合并实施,但生育保险作为独立险种仍保留,职工待遇不受影响且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合并后通过“四统一、两确保”政策实现管理一体化,包括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医疗服务及经办服务,同时确保待遇不变和制度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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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核心政策
两项保险合并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原则,生育保险仍作为独立险种存在,仅管理层面与职工医保整合。用人单位按原两险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医保,个人不承担生育险费用。基金合并运行后,生育待遇支出从医保基金中列支,报销流程更便捷。 -
对职工的实际影响
职工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不变,财政供养人员不享受津贴,非财政人员津贴与工资不重复发放。合并后通过“一站式”结算简化流程,例如住院分娩费用纳入医保病种付费,产检按人头付费,进一步规范服务并减轻垫资压力。 -
长期制度优势
合并扩大了济能力,通过动态费率调整确保可持续性。统一信息系统强化了监管效率,避免重复参保和漏保问题,同时降低企业行政成本,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提示:合并后需关注单位缴费基数调整(以全省平均工资90%-300%为范围),个人无需操作即可生育险权益。如有疑问,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四川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