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规定涉及资金划入、使用范围及管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资金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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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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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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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缴费基数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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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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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60岁以上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按4%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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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划入金额存在上下限:71周岁以下不满360元按360元、71-80周岁不满420元按420元标准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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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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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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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药店购药支出、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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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或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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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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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1500元结余部分可自愿用于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的医保缴费,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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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性医疗救助基金(每人每月5元)从个人账户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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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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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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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但不得用于公共卫生、体育健身等非医疗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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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账户可随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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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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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月划入,退休人员按半年(1月和7月)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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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账户资金不可直接提取,个人账户资金满足条件可申请取出(如离职、退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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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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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各地具体标准可能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获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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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对比 :2021年前个人账户计入比例曾为3%,改革后降至2%。
以上规定综合了全国及地方政策,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