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保可以合并,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特定流程办理。具体而言,当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可申请将居民社保转入职工社保,退休后按职工社保待遇计发;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则可将职工社保转入居民社保,按居民社保待遇计发。
一、合并条件
- 职工社保转居民社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
- 居民社保转职工社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二、合并流程
- 申请:参保人需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明合并意愿。
- 审核与转移: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完成资金和个人账户转移,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再次确认并完成手续。
三、注意事项
- 缴费年限计算:
- 职工社保转居民社保时,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
- 居民社保转职工社保时,缴费年限不合并累加。
- 重复参保处理: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保,需退还重复缴费部分。
- 个人账户处理:无论转入哪种社保,个人账户储存额都会全部转移并累计计算。
四、总结与提示
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保的合并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操作,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了解具体要求,以免因流程不当导致权益受损。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获取权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