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5定额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该定额是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及竣工结算的核心依据,并在后续年份通过配套调整人工费等方式保持政策衔接性。
分点说明:
-
执行起始时间
四川2015定额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覆盖新建、续建及改造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等专业领域。 -
适用范围与效力
该定额作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文件,不仅用于工程造价的编审,还作为招标投标中综合单价核算的参考标准,具有法律和行业规范性效力。 -
后续配套调整
为适应市场变化,四川在2018年、2020年等年份发布了人工费调整政策,明确与2015定额配套执行。例如,2020年调整后的人工费标准从当年1月1日起生效,但此前已开工未竣工的工程需按工程量分段适用新规。 -
特殊项目处理原则
对于2015年1月1日前开工但未完工的工程,政策允许按实际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新定额或调整后的标准,确保工程造价的连续性和公平性。
总结与提示
四川2015定额的执行时间及配套政策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管理,建议相关单位在项目启动前核查最新调整文件,并关注政策动态以规避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