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社保卡也可以转移社保,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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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 :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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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凭证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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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转移流程
(一)新参保地办理接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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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携带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明、离职证明等材料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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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按新参保地要求填写社保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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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接收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二)原参保地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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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信息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同意接收函后,核对参保人信息并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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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资金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单位缴费部分转移至新参保地。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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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遗失或过期 :需先补卡或挂失,再按上述流程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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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转移接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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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转移 :部分城市(如深圳)可凭身份证直接在新参保地办理转移合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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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时效 :需在离职后30日内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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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避免影响转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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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 :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网站或客服热线查询转移进度。
五、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同转移,社保卡并非转移的必备条件。
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细节,建议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