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保规定病种涵盖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等重大疾病及慢性病, 门诊治疗可享住院报销比例且不设起付标准,具体包括以下疾病: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艾滋病、耐多药肺结核,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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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范围与调整机制
杭州市规定病种以重大疾病和长期慢性病为主,如恶性肿瘤、血友病等,并动态纳入透析治疗和抗排异治疗。病种范围可根据省市医保政策调整,例如近年新增了失代偿期肝硬化、癫痫等疾病。 -
备案流程与材料
多数病种需持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规定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及病历资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备案;艾滋病、耐多药肺结核由疾控部门统一办理;精神类疾病需专科医院证明。备案有效期5年,期满需重新申请。 -
医保待遇亮点
成功备案后,门诊治疗费用按住院标准结算,免去住院起付线,大幅减轻患者负担。例如,恶性肿瘤患者的化疗、靶向药等门诊费用均可享受此政策。 -
特殊情形处理
部分病种(如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系统自动识别;罕见病费用经医保报销后还可申请政府补助。
提示:参保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或线下医保窗口办理备案,建议提前咨询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