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低保户住院报销政策综合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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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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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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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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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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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
-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的,可享60%-80%的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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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报销
- 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自付部分仍较重的,可申请医疗救助,比例通常为70%-90%
二、报销额度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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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额度
- 2025年统一提高至 20000元 ,无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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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保险,后救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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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按医保报销,余下部分申请医疗救助。例如:
- 总费用10000元,医保报销60%(6000元),剩余4000元申请医疗救助(2400元),总报销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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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间与材料
- 需在收取费用后1个月内提交申请,且住院期间不可申请
三、特殊门诊费用
- 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9种重大疾病门诊费用可按住院费计算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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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比例可能因经济水平调整,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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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需同时满足“低保/低收入”和“因病致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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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如急诊留观7日内)可纳入报销范围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的多重保障机制,旨在最大程度减轻低保户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