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医保局2024年最新政策,门诊报销规定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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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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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无统一标准,但部分城市(如长春市、辽源市)设有350元/年的年度支付限额,未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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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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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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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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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病种:19种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及48种重大疾病(如结核病、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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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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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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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费用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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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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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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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山参等特定药品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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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
- 超出个人账户支付限额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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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分类
- 药品分为三类,慢性病药物、常规药品、抗感染药品,报销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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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特病管理
- 符合条件的门诊慢病患者,林下山参费用可纳入门诊慢病特病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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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结算
- 个人账户纳入门诊共济范围,支持省内及跨省直接结算。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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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统一 :2024年统一调整门诊报销比例至80%,药品报销比例提高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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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调整 :部分城市封顶线提高至2000元,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起付线按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确定。
以上政策适用于吉林省全体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