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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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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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累计缴费满30年,其中包含1996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工龄计算政策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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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累计缴费满25年,同样包含1996年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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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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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男女,实际缴费年限均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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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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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需补缴至满足年限后办理医保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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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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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 若参保期间断缴,需连续缴费满10年才能恢复医保待遇,断缴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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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
- 四川省计划于2035年统一全省医保缴费年限,但当前(2025年)尚未正式实施。泸州可能参考统一标准,但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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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1996年前的工龄按国家规定计入缴费年限,但需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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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 :未达年限时,可按退休当年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
以上信息综合了泸州市现行政策及四川省医保改革征求意见稿内容,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官方渠道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