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慢病报销政策有以下主要调整,综合各地政策要点如下:
一、报销比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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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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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提高至 85% (原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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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提高至 80% (原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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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 报销比例统一提高至 85% (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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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
- 报销比例提高至 80% (原70%)。
二、起付标准与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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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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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200元(原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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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层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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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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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每人每年最高累计支付1800元(原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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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无明确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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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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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门槛费与小目录限制
- 全国范围内取消门诊慢特病的小目录限制,扩大了用药和治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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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 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扩大至10种,支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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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城市困难人员门诊慢性病支付比例提高至90%(原80%)。
四、政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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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覆盖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具体比例因地区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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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仅限门诊慢特病,与住院报销比例不同。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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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绍兴市)对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有额外补贴(每天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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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性调整及地方细则,具体执行以参保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