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海南医保后,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用于门诊、住院费用报销及买药支付等。具体使用方式如下:
- 定点就医:在海南省定点医疗机构(包含公立、私立的符合医保政策的医院)就医,如门诊挂号、住院登记时,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挂号时,若有特殊病种门诊需求,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就诊结束,医院按医保政策结算,患者仅支付自付部分,医保基金支付剩余部分。未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费用,通常无法报销。
- 住院报销:办理住院手续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确保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主治医师开具诊断证明书并盖章。出院时准备好住院通知单、押金条收据、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在医院窗口办理出院手续并现场报销,工作人员会提供包含开销明细、报销范围及金额等信息的出院通知单。
- 门诊报销: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比例可达约 50% 。报销比例因医院等级不同而有差异,最高可达 85%。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先支付起付标准部分,再进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 3 - 5 倍。
- 药店购药:在支持医保支付的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药费。
- 异地就医:若要异地就医,需提前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海南医保” APP 等线上渠道或线下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备案成功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结算的统筹地区,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住院、门诊费用。
- 查询医保信息:通过 “海南医保” 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 1233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等渠道,或到所在单位的社保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询医保消费记录、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
使用海南医保过程中,务必仔细核对费用明细,保留好相关票据,若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