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药店购药时,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结算,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1. 定点药店的要求
- 医保资质:药店需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具备完善的医保结算系统和进销存系统。
- 政策支持:截至2023年8月,全国已有约14.1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报销服务。
2. 报销适用范围
- 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可按政策报销,报销比例和限额由各统筹区规定。
- 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药品,符合医保目录的可在定点药店报销。
3. 具体操作
- 选择定点药店:参保人员需在医保部门公布的定点药店名单中选择,并完成签约。
- 结算流程:购药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药店可直接完成医保结算。
4. 注意事项
- 定点药店查询:可关注当地医保局发布的定点药店名单,确保药店具备医保结算资格。
- 报销比例与限额:不同地区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可能存在差异,需提前了解。
通过在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购药并使用医保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更便捷地享受医保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