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五到六月份之间开始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规定如下:
- 集中缴费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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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 :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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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 :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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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及时缴纳的居民 :可以在次年的1月至5月份参保缴费。
- 缴费时间延长 :
- 外出务工人员 :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缴费时间延长至2025年2月底。凡是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前缴费的外出务工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即待遇保障周期为参保缴费的次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待遇享受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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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员 :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将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一般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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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若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则按一般人员参保政策执行。
- 缴费方式 :
- 线上缴费 :居民可以通过线上渠道进行缴费,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当地医保部门的指引。
建议广大城乡居民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保缴费,以确保能够按时享受医保待遇。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应充分利用延长缴费期的机会,确保在春节返乡期间完成缴费,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