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起始年份为 2009年 ,具体背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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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起始时间
2009年,中国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河北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从该年起开始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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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参保人需累计缴纳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缴费期间无需强制缴费年限,但需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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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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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试点时,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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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缴满15年,可办理补缴手续,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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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为2009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即可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