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结婚婚检的自愿性及法律要求如下:
一、婚检的自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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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要求
我国《民法典》及《婚姻登记条例》均未将婚检作为婚姻登记的法定条件,婚检完全基于个人自愿原则。自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强制婚检制度已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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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建议
虽然婚检非强制,但国家鼓励适龄青年进行婚检,尤其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等重大疾病患者建议提前检查,以保障双方及后代的健康。
二、婚检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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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障
婚检可早期发现潜在疾病(如遗传病、传染病等),及时干预治疗,降低婚后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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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优育
通过婚检评估生育风险,为家庭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促进优生优育。
三、婚检流程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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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若决定婚检,可前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完成检查后凭报告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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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说明
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需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若隐瞒,另一方可依法请求撤销婚姻。
总结
结婚婚检在我国是 自愿的 ,既非法律强制,也非道德义务。但考虑到健康和生育因素,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进行婚检。若存在重大疾病风险,建议尽早检查并告知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