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是累计的,具体规则如下:
一、大病保险累计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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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门槛
参合人员年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部分地区如河南省为1.5万元)时,可启动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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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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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 :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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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 :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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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30000元 :补偿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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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50000元 :补偿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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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100000元 :补偿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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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1元及以上 :补偿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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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个人累计自付费用超过5万元后,补偿比例降至55%。
二、二次报销机制(部分地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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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费用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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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万元:补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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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万元:补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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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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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的,二次补偿比例提高至70%。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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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报销 :
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按医院级别报销(如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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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 :
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按分段比例申请大病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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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 :
自付费用符合二次报销条件时,向指定机构申请二次补偿。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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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次年1月1日前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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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要求 :仅限符合新农合大病范围的医疗费用。
以上规则综合了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