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病二次报销政策为城乡居民高额医疗费用提供兜底保障,核心亮点包括: 合规费用超3万元可二次报销(分段比例最高达98%)、门诊慢特病报销取消5万元封顶限制、困难群体起付线降低至2500元,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二次报销三重机制大幅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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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条件与比例
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不含)的部分可申请二次报销,分段比例为:0-1万元报销80%、1-2万元报销90%、2-5万元报销95%、超过5万元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困难群体(低保、特困等)起付线降至2500元,进一步降低门槛。 -
覆盖病种与费用范围
政策涵盖50种重特大疾病及45种门诊慢特病,合规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药品、诊疗项目等)。未经分级诊疗或异地就医未备案的费用不纳入报销。门诊慢特病取消原5万元年度限额,实现“上不封顶”报销。 -
“一站式”结算与材料准备
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可同步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二次报销结算。需提供医保凭证、医疗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转外就医者需至当地医保服务中心办理。 -
特殊群体倾斜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除享受起付线优惠外,二次报销比例再提高5%。民政部门对自负费用超3000元部分给予医疗救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四重保障。
提示: 参保人员需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并规范就医流程,确保合规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政策动态调整,可通过医保局官网或服务热线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