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和社保局的关系需要根据具体行政层级和管理范围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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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层面
在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前,医保局和社保局是两个独立的机构,分别隶属于原劳动保障部和原卫生计生委。2018年改革后,两者合并组建为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更名为 国家医疗保障局 ),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不再隶属于原社保局或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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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与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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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 :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定、基金监管、医疗服务管理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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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社保局(现人社局) :仍负责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征收、待遇审核等具体执行工作,但医保相关职能已转移至国家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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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机构设置
在地方层面,医保和社保的行政职责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但内部已实现职能整合,不再区分医保和社保两个独立科室。
总结 :医保局(现为国家医疗保障局)与社保局(现为人社局)在机构设置和职能上已实现合并,但属于不同层级的管理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医保相关职能由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社保相关职能仍由人社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