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特殊病种报销上限根据病种类型和医疗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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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慢性病(17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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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00元(如高血压、糖尿病、癫痫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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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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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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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签约优惠 :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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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病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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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000元(如重性精神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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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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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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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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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8000元(如白内障手术、门诊危重病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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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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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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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统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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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500元(职工)/300元(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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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员工60%-75%,退休员工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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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6万元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按55%-90%报销,14万元以上4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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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优惠 :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不设起付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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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包含个人负担部分 :例如高血压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若个人自付1000元,则统筹基金报销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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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签约参保人员 :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报销比例可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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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可并入住院补偿封顶线(如尿毒症门诊透析最高报销8万元)。
以上政策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24年进一步调整了部分病种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