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社保缴纳满15年后的缴费政策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纳要求
-
企业职工
若已缴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必须继续缴费至退休 。单位有法定义务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保,直至其退休。
-
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
可以选择 自愿停缴 ,但需注意以下影响:
-
停缴后次月起无法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
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时退休需补缴差额,可能产生高额费用。
-
二、医疗保险的特殊说明
-
缴费与待遇关系 :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与缴费年限直接相关,仅当缴费年限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时,才能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待遇。
-
停缴影响 :若在退休前停缴医疗保险,退休后可能面临医疗费用自费的风险。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地区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可能将最低缴费年限延长至20年,建议关注厦门市最新政策调整。
-
养老金计算 :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原则,持续缴费可提高退休待遇。
社保缴纳满15年后是否停缴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决定,但医疗保险的连续性对待遇享受有直接影响。建议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