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医保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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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2024年缴费基数上限为 22,164元 ,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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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
下限为 4,433元 ,低于此标准的单位或个人需按此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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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该调整自 2024年7月1日起生效 。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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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 4,433元 ,否则可能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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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调整依据为国务院及福建省政府的相关通知,旨在降低社保费率并规范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自政府官方渠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