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政策自2019年起开始实施 。具体而言,2019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标志着两项保险的合并正式提上日程。该《意见》明确指出,要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意见还提出,生育保险基金将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随后,各地区根据该《意见》陆续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例如,广东省在2019年12月2日公布了《广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并要求确保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至少有超过20个省份也公布了相应的合并实施方案。
可以得出结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政策自2019年起开始实施,并在同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了合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