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医保的使用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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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需要在医保定点的医院、门诊或药店就医购药。可以通过当地医保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医保服务窗口等查询定点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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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医疗项目在报销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性病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以及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意外伤害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都可以使用医保统筹账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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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起付标准:医保统筹账户报销有起付标准,通常以年度为单位,参保人在一定时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规定金额后,才能开始享受统筹账户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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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流程结算:
- 就医时:携带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及身份证等必要就诊材料,在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诊时告知工作人员自己是医保参保人员。
- 结算时:就诊结束后,在医院收费窗口或自助结算设备上进行费用结算。医保系统会自动识别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并按规定报销比例扣除医保统筹账户应支付的金额,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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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参保人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 参保人在非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除非符合特定条件。
- 门诊就医时必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才能自动进行门诊统筹报销计算。
具体到深圳的例子,深圳职工医保一档、二档、居民医保参保人选定1家社康后,在社康看病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5%,在社康的上级医院看病无需开具转诊单。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使用方法应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