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检测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分工协作,具体如下:
一、主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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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省级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测资质管理和认定。气象部门还负责雷电活动的监测、预测及预警服务,为防雷检测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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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将防雷装置检测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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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需核发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计量认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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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与仓储等特殊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有监管职责。
三、检测机构要求
防雷检测需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这些机构需通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并与气象部门脱钩(即检测机构不得开展与资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
四、职责分工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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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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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检测机构资质,颁发防雷检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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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防雷灾害预警和雷电活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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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对防雷装置设计、施工进行监管,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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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 :
- 按照国家标准开展防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总结
防雷检测的监管体系以气象部门为核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协同配合,形成多层次管理机制。检测工作需由专业机构独立完成,确保技术规范与气象监测的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