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外逃案震惊全国,涉案金额高达31亿元,查封房产1021处,成为全国最大职务犯罪违法所得没收案。其通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手段疯狂敛财,并利用拉杆箱转移500万元赃款至境外,至今仍在逃。此案凸显我国跨境追逃追赃的法治化进程与反腐败高压态势。
-
涉案规模与犯罪手法
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副市长期间,通过虚假项目套取财政资金、侵吞公共财物29亿元,收受贿赂4892万元,挪用公款1.1亿元,并违规干预工程造成国家损失3100万元。其赃款用于购买房产、土地及控制18家公司,形成庞大黑色利益链。2014年,他指使多人用拉杆箱分装500万元现金,经深圳转移至香港兑换港币,暴露洗钱手段之猖獗。 -
资产查封与司法程序
案发后,执法部门冻结资金14.09亿元,查封1021处房产、38辆汽车及27宗土地,冻结18家公司股权。2024年9月,牡丹江中院立案受理违法所得没收申请,适用刑事特别程序,公告期满后将启动缺席审判。检察机关同步起诉关联犯罪47人,挽回经济损失3亿元。 -
跨境追逃与反腐败意义
李传良2018年外逃后,我国通过“天网行动”强化国际协作,2024年对21名外逃官员批准逮捕。此案首次综合运用缺席审判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打破“外逃即脱罪”幻想,彰显“有逃必追”的决心。
反腐败没有法外之地,李传良案的查处警示公职人员:贪腐终将付出代价,外逃绝非出路。我国将持续深化跨境腐败治理,让每一分赃款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