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近代以来割让的领土面积因历史事件而异,主要涉及不平等条约和战争赔款。以下是主要情况的分点
一、近代割让领土的主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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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岛割让(1842年)
《南京条约》规定割让香港岛(约78.1平方公里)给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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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半岛割让(1860年)
《北京条约》中,清政府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及昂船洲给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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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及附属岛屿割让(1895年)
《马关条约》中,清政府被迫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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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大连湾租借(1898年)
《马关条约》中,清政府将旅顺口、大连湾租借给日本,后因日俄战争日本败给俄国,1955年才回归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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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达克地区割让(1846年)
英国单方面划走西藏拉达克地区4.5万平方公里。
二、割让总面积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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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岛 :78.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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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半岛 :约435平方公里(不同条约包含范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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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及附属岛屿 :约3.58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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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大连湾 :约3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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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达克 :4.5万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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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俄割占 :160万平方公里(19世纪通过《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等)
总计 :约270万至280万平方公里(不同统计口径略有差异)。
三、历史影响
这些割让严重削弱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导致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例如,香港岛和九龙的割让使中国失去了重要的门户,台湾及附属岛屿的丧失则导致民族危机加剧。
四、后续收复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外交努力和战争手段,中国逐步收回了部分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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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顺口、大连湾 :1955年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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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1971年恢复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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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小面积领土 :如中印边境争议地区等。
但历史遗留问题仍需通过和平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