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最新通知,广西内陆禁渔规定如下:
一、禁渔时间
- 起止时间 :2025年3月1日0时至2025年6月30日24时,共4个月。
二、禁渔范围
- 地理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通江湖泊及库区。
三、禁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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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作业类型 :除休闲渔业(无船、艇等载具)和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生产性垂钓、电鱼、炸鱼、毒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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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例处理 :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执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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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 :加强公安、海事、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巡航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渔船停泊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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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 :对珠江流域、省际交界水域及非法捕捞易发区实行分片包干、高频巡查,必要时实施蹲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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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罚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查处“三无”船舶、违法销售非法渔获物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社会参与
鼓励群众参与禁渔护渔,可通过购买劳务、组建护渔队伍等方式构建群防群治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
请广大钓友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保护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