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的起始时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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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与试点阶段
新农合制度于 2003年1月10日 由卫生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正式启动试点,最初覆盖全国部分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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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与覆盖阶段
到2007年底,新农合已覆盖全国93.57%的县区,参保人数达8.04亿,参合率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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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与统一阶段
2016年国务院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8年3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原新农合制度,但新农合并未取消,而是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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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最初试点时,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元,2009年上涨至40元/年(2025年进一步上涨至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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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农合缴费时间通常为每年9月至12月,次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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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农村居民想继续享受新农合待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无需重复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