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起始时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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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提出与试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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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新农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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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0日,卫生部等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全国范围内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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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与覆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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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起,新农合制度框架基本形成,覆盖范围扩大至全国93.57%的县区,参保人口达8.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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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新农合纳入中国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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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与统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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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建立“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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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统一管理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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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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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覆盖全国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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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整合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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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变更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取代原新农合名称
补充说明
- 新农合最初为2002年提出,但实际试点始于2003年。2025年,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但历史阶段仍被明确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