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西河池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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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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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3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1,070元(即6,756元/月)为基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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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6.35%(含基本医疗6%、生育保险0.35%),企业单位为6.5%(含基本医疗6%、生育保险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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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实行全区统一基数40,53.6元/月,缴费费率为8%。
二、缴费主体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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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 :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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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单位需每月20日前完成缴费,灵活就业人员需在首次参保月或退休后按月缴费。
三、缴费方式与渠道
- 支持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需确认缴费基数后申报。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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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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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单位按60%、职工按40%的比例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全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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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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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异常处理
- 职工工资低于或高于平均工资60%-300%的,分别按60%和300%的基数缴费。
五、政策生效时间
- 以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池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