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内
海南剖腹产申请生育津贴的时间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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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申领 :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 1年内 ,向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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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个人申领 :如果用人单位因依法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从业人员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 2年内 ,直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无论是顺产还是剖腹产,用人单位都应在次日起1年内申请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无法申领,个人可以在休假结束后2年内直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