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交完了老人去世后,家属可以申请退回未使用的费用。根据相关政策,若参保人在缴费后去世,未享受医保报销的年度费用可以申请退还。
具体情况说明
- 未享受医保报销:如果老人去世时未发生医疗费用报销,家属可申请退还当年剩余未使用的费用。
- 重复参保:如果老人同时参加了其他医疗保险(如职工医保),可申请退还新农合费用。
- 未到生效期去世:若缴费后未到生效期老人去世,也可申请退费。
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
- 去世人员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代办人银行卡复印件。
- 办理地点:
- 家属需携带上述材料,到老人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或社保局办理退费手续。
- 提交申请:
- 填写退费申请表,提交材料,等待审核。
注意事项
- 退款金额:退费金额为当年未使用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包含政府补贴。
- 及时办理:建议家属尽早办理退费手续,以免影响资金到账。
通过以上流程,家属可以顺利完成新农合退费申请,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