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的相关政策,剖腹产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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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月数
剖腹产生育津贴通常为 3个月 ,与顺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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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98 + 15)$$
例如,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剖腹产女性可领取: $$6000 \div 30 \times 113 = 22600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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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限
用人单位需在生育或手术次日起1年内申领,且需在生育后3个月内完成申领。
注意 :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工资,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