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的居民仍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且可能涉及补缴费用。关键亮点包括:超龄参保需办理延缴或补缴、部分情况可免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补缴金额与待遇挂钩多缴多得。
-
超龄参保的可行性
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在户籍地申请参保。若制度实施时(如2014年7月)未满60岁但现已超龄,需补缴从制度实施至60岁期间的保费(不享受政府补贴),完成后即可领取养老金。 -
免缴费直接领取的情形
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的居民,无需缴费即可登记参保,自2014年7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此政策适用于从未参保且符合户籍条件的老年人。 -
补缴规则与待遇计算
补缴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按年计算,缴费档次从300元至8000元不等。例如,补缴8年最低档1600元,每月可领约416元;按最高档补缴44000元,每月可领721元。补缴部分无政府补贴,但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
特殊群体的优待政策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若缴费不足年限,年满65岁后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且享受政策倾斜。
建议尽早参保或补缴以最大化养老待遇,具体操作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因政策细节可能随地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