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到60岁未缴满15年时,可通过逐年补缴、一次性补缴或延迟领取等方式解决,具体政策因参保时间与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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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实施前已满60岁: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且未领取过其他养老待遇,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无需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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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60岁不足15年时参保:允许逐年缴费至60岁,并可补缴差额年限(累计不超过15年)。例如,55岁参保需连续缴费5年即可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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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60岁超过15年时参保:必须按年缴满15年才能领取。若60岁时未缴满,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选择延迟领取(如65岁时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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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限制:已领取待遇者不可补缴;部分地区允许65岁时一次性补缴,但需满足逐年缴费满5年的前提。
建议尽早规划缴费,避免临近退休时因年限不足影响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