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山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每月4767元,适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这一标准属于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含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较第三类片区(4246元)高12.3%,但低于广州、深圳的5500元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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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构成与调整依据
中山社保最低基数以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000元)为基准,按60%比例计算得出4767元。2025年调整后上限为27501元(300%比例),体现“保低限高”原则。 -
险种差异与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单位按16%、个人按8%的比例缴纳,最低月缴额单位762.72元、个人381.36元。
- 失业保险:下限1900元(部分政策)或2080元,单位费率0.8%、个人0.2%。
- 医疗保险:2025年新标准下限4242元,与生育保险合并征收,单位费率阶段性下调至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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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特殊规则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4767元至27501元),养老保险按20%比例全额自付,月最低缴费953.4元;医疗保险按4242元基数缴纳,费率与职工一致。 -
执行注意事项
基数调整以人社部门通告为准,企业未按实申报将面临补缴及滞纳金。建议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或12345热线核查个人缴费记录,确保权益不受损。
提示:2025年6月后基数可能再次调整,建议关注中山市人社局官方通告,或咨询单位HR确认最新标准。跨地区就业者需注意社保转移接续规则,避免缴费年限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