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政课教师津贴的发放细则,综合多所高校的实践案例,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发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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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原则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师资力量、教学任务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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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原则
津贴发放范围、金额等事项需定期公示,接受师生监督,确保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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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激励原则
结合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分档发放,体现多劳多得,激励教师提升教学和科研能力。
二、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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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专职思政课教师,需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登记备案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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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需承担规定的思政课教学任务(如本专科/研究生课程)。
三、津贴构成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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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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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均9000元/年核定,按月均600元发放,覆盖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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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假、病假等未完成工作量者不发放,新任/退休教师按实际在岗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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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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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分为一、二、三等,以600元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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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2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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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6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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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2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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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条件包括教学竞赛获奖、课程建设成果、教研课题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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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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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维度 :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科研成果、课程建设、师德表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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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划分 :分为优秀(≤20%)、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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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考核结果与津贴发放挂钩,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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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高校根据财政状况和岗位设置调整津贴标准,如山东建筑大学人均7000元/年,黑龙江工程学院基础津贴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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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补贴 :部分高校(如中小学)可能设置300元/月的专项补贴,用于补充基本工资。
以上细则需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调整,建议参考省级教育部门文件(如《新时代山东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