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社保转移与医保转移的关系如下:
一、社保转移包含医保转移
社保转移并非仅限养老保险,而是包含 养老保险 和 医疗保险 两个险种的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当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医保关系会随养老保险一起转移,确保其在新参保地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转移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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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办理两个业务
需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转移,同时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手续。部分地区支持两险合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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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内容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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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转移缴费年限并累计计算,退休后按统一规则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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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 :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但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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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河北)允许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随养老保险同步转移,无需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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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断缴超过3个月的地区)可能设置待遇等待期,且仅补缴单位应缴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无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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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办理材料
两险转移均需符合《社会保险法》及各地实施细则规定,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原参保地缴费证明等材料。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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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处理 :若存在医保断缴,需先补缴单位应缴部分(单位逃缴需通过劳动监察或法律途径解决),灵活就业人员无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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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转移比例、待遇等待期等细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转入地社保部门。
社保转移时医保会随同转移,但需注意地区政策差异及转移条件,确保手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