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异地转移医保卡需根据参保类型(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和转移范围(省内/跨省)选择不同流程,具体如下:
一、办理前准备
-
材料准备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参保地医保卡或缴费凭证(如《参保缴费凭证》)
-
离职证明(若已就业则提供新单位证明)
-
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
-
确认转移类型
-
省内转移 :需在原参保地办理社保迁出手续
-
跨省转移 :需由用人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
二、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部分地区支持)
-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当地医保APP(如“闽政通”“福建医疗保障”)
-
选择“关系转移”或“跨省关系转移申请”
-
填写并提交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
完成转移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同步转移
(二)线下办理
-
转出地办理
-
携带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服务中心
-
在自助终端机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需盖转移专用章)
-
办理停保手续并取得《参保凭证》
-
-
转入地办理
-
携带上述材料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
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转入地会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等材料
-
转入地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同步划转
-
三、注意事项
-
转移时效
-
职工需在离职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
-
部分地区支持即时办理(如呼和浩特市),无需回原参保地
-
-
特殊情况处理
-
异地就医备案需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
-
若原参保地医保未停用,需先办理停保手续
-
-
咨询确认
- 具体材料要求及办理进度可通过当地医保热线(如12393)查询
四、办理材料清单(跨省转移)
材料类别 | 具体文件 | 备注 |
---|---|---|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社保凭证 | 《参保缴费凭证》 | 需盖转移专用章 |
行政文件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
其他文件 | 离职证明(已就业提供新单位证明) |
通过以上步骤,可完成医保异地转移手续,确保医保权益连续性。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