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梧州市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享受以下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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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300元以下部分的门诊看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40%,也就是最高120元/年,一次性结算完成。
- 3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需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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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 对于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病种,基金没有起付限,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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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定不同的住院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比例。
- 以三级医院为例,标准500元以上的话,基金支付比例为80%。
- 市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2%,二级医院为75%,一级医院为90%。
具体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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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参保人住院治疗合规部分费用先扣除起付线(年内第一次住院,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然后按住院报销比例(市内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90%、75%、60%)享受报销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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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参保人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医保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再给予不低于60%报销,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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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于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人群再给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和不低于50%的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不同情形设置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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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所需材料:
- 医保本/医疗卡。
- 住院病历首页和病历复印件。
- 加盖病案室医务科章的诊断证明。
- 加盖医务科和医保科章的住院收费详细明细清单。
- 缴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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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新生儿医保报销流程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
参保指南
- 参保时间: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参保材料:包括新生儿户口本、代办人(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表》等。
以上为梧州市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的详细介绍,具体政策如有调整,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拨打社保电话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