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低保户补助金额因地区和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信息:
1. 城市低保户补助标准
- 普通标准:城市低保户每人每月平均补助为395元,但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不同类别,补助金额如下:
- A1类对象:805元/人·月
- A2类对象:705元/人·月
- B1类对象:505元/人·月
- B2类对象:345元/人·月
- C1类对象:235元/人·月
- C2类对象:160元/人·月。
2. 农村低保户补助标准
- 普通标准:农村低保户每人每月平均补助为240元,同样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不同类别,补助金额如下:
- A类对象:370元/人·月
- B类对象:235元/人·月
- C类对象:160元/人·月。
3. 申请条件
申请低保需满足以下条件:
- 城市低保:
-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
- 或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但无赡养、抚养或扶养能力。
- 农村低保:
- 持有当地农业户口;
-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 无劳动能力或因病因残等原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
4. 地区差异
广西各地低保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例如:
- 南宁市邕宁区: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81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6800元;
- 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市低保A类470元/人·月,农村低保A类350元/人·月。
总结
广西低保户补助金额根据城乡类别、家庭经济状况和地区政策有所区别。建议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具体补助金额和申请条件,确保符合要求并获得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