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关于精神病司法鉴定作为证据的相关信息: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定义和作用
- 定义:精神病司法鉴定属于法医精神病鉴定的范畴,主要是运用精神医学领域的专门知识,对涉及法律问题的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法定行为、法律能力、精神损伤及精神伤残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
- 作用:精神病司法鉴定在刑事案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方面。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司法鉴定作为证据的条件和程序
- 鉴定程序的合法性:精神病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或申请,且需要具备《委托鉴定书》,说明鉴定的要求和目的,并提供必要的材料。
- 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精神病鉴定意见作为证据,必须符合证据的“三性”,即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鉴定结论应基于科学原理和科学手段得出。
- 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质证:在司法实践中,精神病鉴定意见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与质证,包括鉴定人的资质、鉴定程序的审查、鉴定人员配备情况的审查以及鉴定过程的审查。
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的影响
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的处理有重大影响,能够决定行为人有无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的大小。在司法实践中,精神病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尤为重要。
精神病司法鉴定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的,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以确保其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