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西医保卡能否在外省使用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
广西已与27个省区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10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参保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后,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 备案要求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等需办理长期驻外备案;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二、其他使用情形
- 住院费用结算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等可通过备案地医院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
其他人员需先垫付费用后报销,但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就医。
- 急诊情况
若在异地突发急诊,可先使用医保卡垫付费用,回参保地后再报销。
三、注意事项
-
备案办理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就医原则 :备案后应遵循就近就医原则,在备案地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费用限制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仅覆盖1711家定点医疗机构,且每年可备案1次。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未办理备案或医疗机构不支持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规定垫付费用后报销,具体比例可能低于直接结算待遇。建议出行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