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57元/月,上限为19785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至60%-300%区间(3957元至19785元)。此次调整自2023年7月起执行,直接影响参保人每月缴费金额及未来社保待遇水平,企业和个人需重点关注基数核算规则。
基数调整依据
南宁社保缴费基数每年根据广西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300%核定上下限。2023年基数下限较2022年上涨6.2%,体现工资水平增长对社保缴费的动态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数下限维持相同标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养老保险执行。
职工缴费计算规则
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按基数下限3957元计算,月最低缴费额为316.56元,单位缴费比例16%(对应633.12元/月)。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79.14元/月),失业保险个人0.5%(19.79元/月)。基数超过19785元的部分不计入缴费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案
灵活就业者养老保险可选择60%-300%共14个缴费档次,最低档3957元对应月缴费791.4元(20%比例),医疗保险统一按基数下限的8%缴纳(316.56元/月)。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实时调整缴费档次,补缴需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
待遇影响说明
缴费基数提高后,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失业保险金标准均会同步增长。例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提高1000元,退休后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约增加71.4元(按139个月计发)。但单位用工成本相应上升,最低基数参保企业每月人均社保支出增加约90元。
办理注意事项
企业需在8月31日前完成1-6月缴费基数差额补缴,可通过广西“数智人社”系统查询核定数据。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自动延用上年度档次”,系统将默认按新基数下限扣款。跨省流动就业人员需注意新旧基数衔接,重复缴费部分可申请退费。未按时足额缴费将影响医保报销、生育津贴等权益。
本次基数调整强化了社保待遇与收入水平的正向关联,参保单位应重新核算工资总额与缴费申报数据,个人可通过广西人社APP实时核对缴费明细。重点核查工资低于新基数下限的岗位,需按3957元保底值缴纳,避免因基数填报错误引发稽核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