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根据参保人缴费档次、年限及年龄等综合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缴费总额÷139计算,年满65岁可享高龄倾斜补贴,珠三角地区标准通常高于省定金额,待遇水平每3年左右调整一次。
基础养老金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2023年全省最低标准较2018年增长35%。珠三角核心城市如广州、深圳的基础养老金已突破300元/月,东莞、中山等地建立城乡统一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取决于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目前设有每年180元至4800元共9个档次,缴费满15年方可按月领取。选择4800元档次的参保人,60岁后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可达518元。
缴费年限直接影响待遇水平,连续缴费超15年者,每多缴1年增加3元基础养老金。年龄超过65岁的农民,每月额外获得20元高龄补贴,80岁以上提升至50元。特殊群体如低保户、重度残疾人享受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待遇调整与经济发展挂钩,2021年至2023年全省人均养老金增幅达22%。
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实时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和发放明细,异地务工人员需注意在户籍地参保才能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10日前到账,逾期未收到款项可联系当地社保局核查缴费记录。